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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证过期教师办理户口告知单

作者:时间:2019-06-10点击数:

申报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 书面申请报告(大厅现场填写)

  2. 入户人户口簿首页与内页原件

  3. 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人事处人事科)

  4. 《参保证明》原件(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E区相关窗口,地址:翔宇中道150号。)

  5. 居住证原件(淮安市清江浦闸北派出所,承德南路88号,需20天办理时间,请尽快办理)

  6. 单位同意落户证明、集体户口簿

    学校住房证明(后勤管理处)

    交通路校区工作证明(保卫处)

  7. 事业编制人员:经省人社厅批准的《调函》或《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人事处人事科)

    人事代理人员:《淮安市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人事处劳资科)

  8. 社区民警走访核实材料(淮安市清江浦闸北派出所,承德南路88号,可与居住证一起办理。)

    人事处联系电话:83525313苗老师,83525315丁老师

    保卫处联系电话:83525115,15851733366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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