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支部在处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支部书记景鹏带领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四十九条至第七十六条内容,本章规定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坚定理想信念;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违反政治规矩等。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支部党员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法国《费加罗报》发表题为《传承中法建交精神 共促世界和平发展》的署名文章及中共淮阴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周闻纪法》第一、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