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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消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基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以及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本指引所列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应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是指未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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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一条 为科学判定、及时消除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照从严治理、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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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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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2020年3月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防范和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是指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领导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协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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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2号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 2017年1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本细则的实施。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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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十六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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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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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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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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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4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日 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